1、把試樣杯用溶劑洗干凈、烘干,裝置于支架上。加熱板距爐口50mm,
接好可燃氣或電源。
2、安裝溫度計(垂直插入試樣杯中,溫度計的水銀球距杯底約6.5mm,位置在與點火器相對一側距杯邊緣約16mm處)。
3、全部裝置應置于室內光線較暗且無顯著空氣流通的地方。 4、將點火器轉向一側,試驗點火,把火焰調成4mm±0.8mm球狀。 5、開始加熱試樣。升溫速度迅速達到14℃~17℃/min。待試樣溫度達到預期閃點前56℃時,調節加熱器降低升溫速度,以便在預期閃點28℃時開始,使升溫速度控制在5.5℃/min±0.5℃/min。
6、當試樣溫度達到預期閃點前28℃時開始,每隔2℃將點火器的試焰沿試驗杯口中心以半徑為150mm作弧形平掃一次。(從試驗杯口的一邊至另一邊所經過的時間約為1s)此時應確認點火器的試焰為直徑4mm±0.8mm的火球,并位于坩鍋口上方2~2.5mm處。(注:試驗時不能對著試樣呼氣。)
7、當試樣液面上初出現一瞬即滅的藍色火焰,立即從溫度計上讀記溫度,作為試樣的閃點。
8、繼續加熱,保持試樣升溫速度5.5℃/min±0.5℃/min,并按上述操作要求用點火器點火試驗。
9、試樣接觸火焰立即著火,并能繼續燃燒不少于5s時,停止加熱,并讀記溫度計上的溫度,作為試樣的燃點。
10、試驗結束,斷開可燃氣或電源。清洗儀器并擦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