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應用
SD-3536克利夫蘭開口閃點試驗器是于按照國標準GB/T3536-2008《石油產品閃點和燃點的測定克利夫蘭開口杯法》所規定的要求設計制造的,適用于測定除燃料油以外的、開口杯閃點高于79℃的石油產品和瀝青的閃點和燃點。
二、 安裝及使用
1、打開包裝箱,按儀器的成套計技術文件來檢查儀器外表及相關配件。
2、檢查電源接地是否良好,打開電源開關,指示燈亮,隨后可以進行試驗操作。
3、將試樣杯用溶劑洗凈、烘干,裝于支架上。
4、安裝溫度計,將溫度計垂直插入試樣杯中,溫度計的水銀球距離杯底約6.5mm,位置雜與點火器相對一側距杯邊緣約16mm處。
5、將試樣準備好后,注入試樣被中至標線處,并使試樣杯其他部位不沾有樣品。(注:試樣溫度不能超過閃點以下55℃)。
6、將點火器與可燃氣體壓力容器用軟管鏈接,將點火器轉向一側,試驗點火,調節火苗在成標準球的形狀或成直徑為4mm±0.8mm的小球形式焰。
7、全部裝置應置于室內光線較暗且無顯著空氣流通的地方,并用防風屏三面圍護。
三、試驗步驟 山東盛泰儀器有限公司廠家直供
1、開始加熱試驗,使升溫速度迅速達到14℃/min-17℃/min,待試樣溫度達到預期閃點前56℃時,調節加熱器降低升溫速度,以便在預期閃點前28℃時能使升溫速度控制在5.5℃/min±0.5℃/min。
2、試樣溫度達到預期閃點前28℃時開始,每隔2℃按點火器按鈕一次,使點火器的試焰沿試驗杯口中心以150mm半徑作弧水平掃過一次;從試驗杯口的一邊至另一邊所經過的時間約1s。此時應確認點火器的試焰為直徑4mm±0.8mm的火球,并位于試驗杯口上方2.5mm處。(注:試驗時不應該對著試樣杯呼氣)
3、當試樣液面上初出現一瞬即滅的藍色火焰,立即從溫度計上讀記溫度,作為試樣的閃點。注意勿將試焰周圍的藍白色火焰誤認為是閃點火焰。
4、繼續加熱,保持試樣升溫速度5.5℃/min±0.5℃/min,并按上述操作要求用點火器點火試驗。當試樣接觸火焰立即著火,并能持續燃燒不少于5s時,停止加熱,并讀記溫度計上的溫度,作為試樣的燃點。
5、同一試樣至少平行試驗兩次,兩次測定結果的差值不超過重復性試驗允許差8℃時,取其平均值的整數作為試驗結果。山東盛泰儀器有限公司廠家直供
6、精密度或允許差
重復性試驗的允許差:閃點8℃,燃點8℃
復現性試驗的允許差為:閃點16℃,燃點11℃。
7、試驗結束后,作好清潔工作,并應切斷電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