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和液體石油產品密度實驗室測定法 密度計法原理GB/T1884
原理 (GB/T1884標準要求)
使試樣處于規定溫度 將其倒入溫度大致相同的密度計量筒中 將合適的密度計放入已調好溫度的 試樣中 讓它靜止 當溫度達到平衡后 讀取密度計刻度讀數和試樣溫度。原油石油密度測定儀SH102F 就是嚴格按照GB/T1884這個標準設計制作的
用石油計量表把觀察到的密 度計讀數換算成標準密度
如果需要 將密度計量筒及內裝的試樣一起放在恒溫浴中 以避免在測定期
間溫度變動太大
密度計的要求
樣品制備
樣品混合
混合試樣是使用于試驗的試樣盡可能地代表整個樣品所必須的步驟 但在混合操作中 應始終注意保持樣品的完整性
注 對含水或沉淀物的揮發性原油和石油產品或含蠟揮發性原油和石油產品應該承認在對樣品均化或加熱時 可能會發生輕組分損失原油石油密度測定儀SH102F 采用 給出的方法 處理不同性質的樣品 可以使輕組分的損失減少
RVP大于50Kpa 的揮發性原油和石油產品
為減少輕組分損失 樣品應在原來的容器和密閉系統中混合
注 在開口容器中混合揮發性樣品將導致輕組分損失 并將影響測得的密度值
含蠟原油
如果原油的傾點高于10℃ 或濁點高于15℃
在混合樣品前 要加熱到高于傾點9℃ 以上 或高于濁點 3℃以上
為減少輕組分損失 樣品應在原來容器和密閉系統里混合
含蠟餾份油
樣品在混合前 應加熱到濁點3℃ 以上
試驗溫度
把樣品加熱到使它能充分地流動 但溫度不能高到引起輕組分損失 或低到樣品中的蠟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