淬火油是屬于工業潤滑油的一種,淬火時,油的溫度會瞬時升高,如果油的閃點和燃點較低,可能發生著火現象。因此淬火油應具有較高的閃點和燃點。通常閃點應比使用油溫要高出60-80℃。
閃點是石油產品的一項著火危險的重要指標, 油品的危險等級也是根據閃點劃分的,閃點在45℃以下為易燃品,45℃以上為可燃品。閃點的定義是油品在規定結構的容器中加熱揮發出可燃氣體與液面附近的空氣混合,達到一定濃度時可被火星點燃時的最DI燃油溫度。一般認為,閃點比使用溫度要高出20-30攝氏度!由于淬火這項工藝要求的工作溫度很高,所以淬火油一定要閃點高,否則很危險!
閃點是表示油品蒸發性的一項指標。油品的餾分越輕,蒸發性越大,其閃點也越低。反之,油品的餾分越重,蒸發性越小,其閃點也越高。在粘度相同的情況下,閃點越高越好。因此,用戶在選用潤滑油時應根據使用溫度和潤滑油的工作條件進行選擇。一般認為,閃點比使用溫度高20~30℃,即可安全使用。
SH106BR全自動開口閃點燃點試驗儀,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GB/T 3536,ASTMD92《石油產品閃點和燃點測定法(克利夫蘭開口杯法)》和GB/T267-1988,ASTMD92石油產品閃點與燃點測定法(開口杯法)所規定的要求設計制造的,《煤礦在用產品安全檢測檢驗規范空氣壓縮機》MT/T1203-2023。
方法概要
將試樣裝人試驗杯至規定的刻度線,先迅速升高試樣的溫度,當接近閃點時再緩慢地以恒定的速率升溫。在規定的溫度間隔,用一個小的試驗火焰掃過試驗杯,使試驗火焰引起試樣液面上部蒸氣閃火的最DI溫度即為閃點。如需測定燃點,應繼續進行試驗,直到試驗火焰引起試樣液面的蒸氣著火并至少維持燃燒5s的最DI溫度即為燃點。在環境大氣壓下測得的閃點和燃點用公式修正到標準大氣壓下的閃點和燃點。